前几天,在天台街头镇开煤气店的叶老板到派出所报案称,其放在店门口的煤气瓶被人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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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煤气店附近的监控,很快锁定了一名嫌疑人陈某并将其带往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陈某今年55岁,街头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很快承认了偷窃煤气的事实。陈某说,集市日的时候,他骑着三轮车去赶集,路过叶某的煤气店时,见店里没人,又想到家里的煤气刚好用完了,心里想着煤气的价值也不高,店老板应该不会去报案,于是萌发了偷窃煤气瓶的念头,陈某将煤气瓶搬上三轮车,还用一块布盖上作为遮挡。据陈某交代,因为担心被妻子发现跟他争吵,于是他把煤气瓶寄存在同村村民家里。
最终,陈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沿街商户和出租房屋的民众,尽量避免让物品处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即便周围有银行等监控的条件下也不能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