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文里就写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对于食物的尊重是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修养,也是上下五千年遗留下来的优质文化,现如今对于食物的倡议节约也是每时每刻都在执行。
今天我们要分析的这个案件就来自湖南省衡阳市的一起88人集体食物中毒案件,造成事故的店家面临15万元的赔偿与执法部门的处罚,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背负如此巨额罚金?他又是做了什么让这么多人食物中毒?
「事情经过」
刘先生在衡阳经营一家家庭作坊,负责承担城镇酒席。
年5月份刘先生带着团队在衡阳集兵镇帮何某承办婚礼宴席,宴席结束一小时后,当晚就餐客户陆续有49人出现了头晕,呕吐和腹泻的中毒情况,相继送往南华附一、医院进行救治。
当晚衡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局的职能部门人员到酒店进行检查采样和化验,并口头告知刘先生停止营业等到检验结果。
但次日凌晨,刘先生不顾安全人员指示,将器具和食材再次运往同市白果寸邓某家,为其承办事先预订的15桌酒席。
下午2点,又有29名客人相继出现了同样的情况,经疾控中心检测化验得出,刘先生索销售的虾肉和卤水拼盘等菜品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数量超标,可能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人员经治疗痊愈后,邓某已赔偿中毒人员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5万余元。
刘先生面临的还有来自执法机关部门的巨额罚款以及刑事责任,他在已经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不听食品安全人员劝阻停止营业,反而继续前往预订商户进行违规操作,其中负担的责任也是他咎由自取的。
「审判过程」
法院认为,刘先生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餐厅作为从事餐饮的组织,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对顾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在本案中,顾客在餐厅就餐出现腹泻,其损害结果说明饭店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顾客有权要求餐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
刘先生在已经造成多人食物中毒且安全部门采样后,依旧不听劝阻,再次营业造成更恶劣的情况发生,属于知法犯法,知错犯错。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经检查,刘先生等团队属于乡村厨师团队,传统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群专门负责婚宴等大桌饭的团队,在接到订单后赶往雇主家或者雇主提供的场所进行制作食品给宾客享用,是没有卫生执照等相关证件,也没有系统学习过相关的专业知识。
法规中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刘先生等团队共7人,没有一人有检验过健康证件等合法证件,更加坐实了非法经营的事实。
《食品安全法》法规中有明确指示对于食品的保存、添加剂标准、产品处理的时间、加工方式等正确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产品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指示,刘先生在此次事件中完全违背了法律法规的标准,造成了88人食物中毒的恶性事件,应处以重罚。
「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案件中,法院联合了食
品安全部门对刘先生的合法资格以及卫生环境做了全面的检查,发现刘先生多项均有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在造成恶劣后果后,消费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大规模中毒事件,其中根本原因在于刘先生的食品问题上,所以中毒人员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5万余元均由刘先生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刘先生在明知自己销售的食品已经出现疑似中毒事件,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要求其停止营业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最终,刘先生负担了15万元后,也将面临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
「结语」
在如今大多数年轻人上班没办法自己做饭,多数时间都是靠外卖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每年国家执法部门都会对这些商户进行多次严厉的质量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商家直接下发停业整顿通知,如第二次还出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铺问题,则是直接取消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发放。
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非常重视,也是对国人吃饭安全问题的重视,保障社会工作人员良好的身体,杜绝恶性食物事件的产生。
每年的晚会都会曝光许多被国家查处的不良商家,这是国家在背后默默坚守着我们的一日三餐,这也是我们能够吃的放心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