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年上半年江西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解决件,投诉解决率85.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27件,加倍赔偿金额24万元。
投诉概况
投诉性质分析
01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产品其他、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6%以上。
按投诉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按投诉性质分类比例图
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02
年上半年,江西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件,其中交通工具类共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0.97%,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年上半年,江西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6.94%,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电信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热点分析
1.交通工具类投诉呈现增长趋势
由于当前交通工具销量大、品种多及使用频繁等原因,引发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在商品类投诉中,消费者对汽车的投诉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年,江西省消保委(消协)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件,且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和售后等方面。
主要问题包括:经销商不认真履行汽车产品“三包”的义务,汽车销售后出现性能故障问题;强制购车套餐、强制在店内上商业保险、强制购车分期付款;售后服务良莠不齐,汽车维修乱收费、配件价格不透明、服务不规范、配件只换不修及过度保养等。消费者因车辆质量问题向售后进行咨询或投诉,工作人员无法对故障做出正面技术解释,不能正确面对故障存在的客观事实,多以“人为造成”或提出不必要检测为由规避责任,加重消费者举证义务。
案例
年5月28日,消费者肖先生反映其在某4S店交了元订金准备购买车辆,当时商家同意不购买会退还订金,后因为金融公司不放款,故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订金。但商家在转账的时候扣除了80元手续费,只转了元,现消费者和商家协商不成,到新余市仙女湖区消协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及某4s店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经调解,6月25日4S店退还80元给消费者。
2.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问题突出
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11.35%。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厨房类电器、小电器种类和品牌众多,各项功能和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性能质量差异大。
二、售后不及时、不到位,部分厂商服务意识淡薄,对消费者诉求不重视。
三、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厂家缺乏对下属维修网点的有效监管,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售后服务缺失。
四、一些售后人员不具备售后服务技术或专业水平,安装或者维修时,造成了消费者新的损失。
案例
年3月19日,消费者孙先生称在某电商平台刚刚购买的砂锅在煮粥的过程中破裂,水流入煤气灶导致煤气灶损坏。商家只答应赔偿砂锅,不肯赔偿煤气灶的维修费用,故向景德镇昌南新区消协投诉。工作人员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调解。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商家对消费者的砂锅破裂导致煤气灶损坏是负有责任的,应该予以赔偿。经调解,商家同意给予消费者孙先生煤气灶修理费元的赔偿。
来源: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