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小麦联合收割机马达轰鸣割麦子,一边是农民开着拖拉机,拉着自制的喷淋设备,跟着收割机洒水。杨世尧摄
据新华网年6月11日报道,6月份正是河北小麦成熟收割季。记者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闫里乡的麦地里看到:一边是小麦联合收割机马达轰鸣割着麦子,一边是农民开着拖拉机,拉着自制的喷淋设备,跟着收割机洒水,抑制扬起的秸秆粉尘。经过问询,当地农民反映说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求,收割机扬起的秸秆粉尘会导致空气污染,需要采取措施才能收割。为了赶农时,只能这么办。
那么,农民收割小麦产生的秸秆粉尘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规制的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关于粉尘,原环保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规制了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污染标准,并没有明确农业领域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扬尘污染的防治,也仅对工业和城镇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包括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及从事市政裸露地面的绿化与铺装等施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的防治。对于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扬尘控制并未明确规定。而且收割小麦产生的秸秆扬尘也不属于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所规制的范畴。
另外,《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苏日安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对裸露农田和农村荒地的治理,防治扬尘污染。”但该条所指主要是裸露田地扬尘污染的防治,而不能明确地涵盖小麦收割造成的秸秆粉尘。这需要进一步界定秸秆粉尘是否属于大气污染物,以及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扬尘污染。并且,农业收割过程中产生的秸秆粉尘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范畴,或者是否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规制相关的行为尚需更多科学论证。对某些地方来说,由于大范围的机械收割,在没有相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也许会产生扬尘污染,但这种污染是否会影响到环境,对于环境会影响到什么程度,都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才能得出结论。而对于该事件中的普通民众而言,应当是“法无禁止皆可为”。不能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一刀切”地搞形式环保。
诚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非常必要,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首先依法履职。如果是环保部门人员只是倡议或者提出工作指导建议,农民自觉采取防止扬尘的行为则是符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行政机关人员直接强制农民采取某种防止扬尘的措施,甚至不采取就会给予某种处罚则明显超过法律规定赋予的行政权限,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媒体报道后,有关方面已开始检讨反思,值得肯定。同时,由此事也进一步引发了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即认识农业生产活动的规律性客观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
就收割小麦产生的扬尘是否属于污染物,从国际上看,德国《联邦污染防治法》空气污染是指空气的自然组成物由于烟雾、煤尘、尘土、煤气、蒸汽或气味而发生了变化。但在《联邦污染防治法》中大多是对工厂设备、材料、产品、燃料等的规定以及对交通工具运营的规定,并不规制农作物收割这类原始生产工序,《联邦污染防治法》没有对联合收割机所产生的粉尘指标进行规定。根据德国学者解释,主要是从法理上区分了初级生产和次级生产两种情况。初级生产典型如收割作物,这类情况产生的粉尘会受到豁免,体现了一种对农民特殊权利的保护理念。次级生产中产生农业副产品,这些副产品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贸易产品,享受较少的豁免,其产生的污染物也受到环保法的严格约束。法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秸秆收割产生的扬尘是否属于空气污染物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指导性文件《农业粉尘相关风险评估和管理》中有所提及,指出秸秆收割产生的扬尘属于有机粉尘中的植物来源性粉尘,对健康无影响,不是有毒二次颗粒的前体物,一般很快沉降在排放点附近。根据法国对空气污染物的定义,有损人体健康是认定空气污染物的必要条件,而粉尘对健康的影响取决于其有机或矿物质成分。澳大利亚更